看电视剧《执行利剑》的法律规定和执行难(1)
即日起,在法言法公众号推出系列文章,专题讲解电视剧《执行利剑》中涉及到的执行方面的法律知识,既便于观众了解执行程序和执行规定,也有助于理解执行难问题。
【第01集】
NO.1: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有何不同?
剧情:陆吉安是甬加地产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审理的甬加地产的案件即将开庭,而陆吉安却准备坐飞机出境,此时,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等多种措施,并向机场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A:限制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在实践中,法院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对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电视剧所适用的应当就是此种情形。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里指的是执行程序中可以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
结论:无论诉讼程序还是执行程序,法院都有权限制陆吉安出境。
B:失信被执行人
从剧情看,陆吉安已经被纳入失信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因此,纳入失信人名单的只能是被执行人,不可能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结论:如果本案是诉讼程序,不应采取此类措施。如果是执行程序,案件的被执行人为甬加地产的话,陆吉安并非被执行人,不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C:限制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第三条又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此,只要被执行人上了失信名单,自然就对其限制高消费;电视剧中,甬加地产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其法定代表人陆吉安也可以对其限制高消费。
PS:机场可否限制陆吉安乘坐飞机?
由于被限制高消费的人不得乘坐飞机,法院完全可以要求航空公司、机场等部门予以协助,禁止被执行人乘坐飞机。机场值机柜台不让陆吉安办理登记手续完全合法。电视剧中由机场安检限制其乘坐飞机似乎有所不妥。
总之,限制出境、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是三种不同的措施,但有所关联。在执行中,对个人可以采取全部三种措施,对公司而言,只能纳入失信名单,无法限制出境和限制高消费,对公司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可以限制出境和限制高消费。
NO.2:藐视法庭是何罪名?
《民事诉讼法》,没有“藐视法庭”这个词语,它规定的是“违反法庭规则”和“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后果是前者“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后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如果陆吉安不去开庭,也不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其作为被告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但并非“违反法庭规则”。
NO.3:购房的业主如何维权?
剧中,甬安地产的大量业主拿着购房合同到市政府维权。实际上,作为已经查封房产的业主,他们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只要业主符合四个条件,即在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其主张能够被法院支持。
业主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满足在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等三个条件,其主张也是可以成立的。
而业主通过上访的方式维权并非合适的选择。
N0.4:停止执行是什么程序?
停止执行有两种意思,一是指整个执行程序停止,二是指具体的某个执行措施停止。剧中,可以认为是法院的领导要求停止甬安地产现场的执行措施,也可以认为是因业主维权,提出了案外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停止执行。
NO.5:司法拘留有多少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许多条文都规定了拘留,包括违反法庭规则、妨碍案件审理、伪造毁灭毁灭证据、转移隐藏财产、恶意串通、拒不履行判决、拒绝协助执行、暴力抗法等等。
剧中,陆吉安拒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完全构成了司法拘留的条件,比如他推搡执行人员、哄闹执行现场等等。
NO.6:恢复执行又是一个什么程序?
恢复执行的规定比较零散,主要包括:一、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从而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因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到期后恢复执行;三、案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又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决定恢复执行。
实践中,只要程序没有最终结束,申请执行人没有拿到全部执行款,尽管案件已经终本,随时可以根据条件申请恢复执行。
NO.7:联合惩戒有哪些内容?
2016年出台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举了55项惩戒措施,除了限制高消费以外,还可以在经营内容、发行收购、招标采购、评先评优、行政许可等各个方面进行限制。因此,一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可能“寸步难行”,影响到其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
(待续……)
选关键词 跳转进入本公众号专题↓
热点事件(先予仲裁 P2P借贷)
学而专栏(学而有术 学而无罪)
(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二维码可咨询作者)
请关注本公众号阅读其他文章,也可以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获得文章目录。